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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建立特殊教育学前和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

栏目:特殊教育     来自:中国教师教学研究网      时间:2025-08-07 03:34

  日前,《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全省特殊教育学前和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通知》规定,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将建立特殊教育学前和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

  《通知》明确,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智障、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盲聋哑学生,在普通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的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统一按普通幼儿生均公用经费10倍的标准拨付。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智障、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普通高中学生,按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0倍的标准拨付;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盲聋哑普通高中学生,按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8倍的标准拨付;在特教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5倍的标准拨付;随班就读的普通高中残疾学生,每生每年按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拨付。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高职院校中职班)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安排补助经费。

  此外,《通知》强调,尚未建立特殊教育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和明确拨款标准的地区,应当在2025年8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文件,2025年秋季学期落实执行到位。已经出台特殊教育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的地方,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据了解,“提升县域基础教育教学水平和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标准”是2025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通知》将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实现更好发展,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刘陈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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